巫傩文化——绥宁传统民族民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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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宁历史上属苗疆要区,是南方巫傩文化重要的发祥地之一,民族文化底蕴深厚,哭嫁、吃乌饭、对山歌、跳傩舞、跳花跳月等传统民族民俗活动丰富多彩。绥宁苗族“四八”姑娘节被列入“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”,上堡古国被誉为苗族古都,寨市古镇被评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。
近年来,该县采取保护与传承并重原则,加大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,积极开展文化遗产的普查、发掘、申报、保护工作。该县将侗族山歌、闹年锣等200多个项目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,“逗春牛”等13个项目申报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。投资700多万元,抢救性维修了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神坡庵,重修了寨市西河古风雨桥等文物古迹。大园苗寨古建筑群、红七军指挥所旧址——龙氏宗祠成功申报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,同时成功申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。
该县通过举办活动、打造精品等措施,扩大民族民俗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。“绥宁苗族四·八姑娘节”、“中国黄桑旅游发展峰会”、“三月三赛歌会”等民族节庆、民俗文化活动成为宣传绥宁、推介绥宁的平台。今年4月底,绥宁苗族“四八”姑娘节第一次走出大山到省植物园举办。该县把少数民族音乐、舞蹈、曲艺和民间绝技搬上舞台,先后挖掘、推出了花鼓戏《翠竹青青》、山歌剧《山民》、苗族婚俗表演《哭嫁》等经典节目。该县还精心打造乡村文化队伍,目前,全县有文艺演出团队57个1300余人、文化示范户300户。这些文艺演出团队和文化示范户广泛活跃在田间地头、村居院落、大街小巷,为保护、传承民族民俗文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