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题: [公告]关于在首页免费发布公益事业广告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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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于:2013/3/21 23:26: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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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首页免费发布公益事业广告的通知
尊敬的各位网友: “让公益之花盛放,让世界更加美好!”为了有效发挥公益广告在弘扬社会正气,倡导文明风尚,推进全社会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;也为了更好的通过互联网这一覆盖面极广的媒介渠道,推广公益事业,绥宁在线网络传媒决定在首页设定免费发布栏,免费发布公益事业广告。 一、免费广告范围: 公民义务献血”、“希望工程”、“保护文化遗产”、“保护动物”、“关爱他人”、“禁毒”、“环保”、“注意交通安全”、“青年志愿者行动”、“关爱艾滋病患者”、“节约用水、保护水资源”、“诚信”、“尊敬老人”、“社会公德”、“关心残疾人”、“关注心理健康”、“其他类”。 二、程序: 1、申请:由网民提供申请,可以是电子档或书面材料,联系QQ:2363022566。联系人:肖先生,电话:13607476920 2、审核:由绥宁在线总经理负责。 3、公布:审核通过后,在网站首页公益广告栏发布。 三、发布时间:根据实际情况而定,并在网上公布。 本活动解释权归绥宁在线所有。 绥宁在线 2013年3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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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黄女士,你的杉树苗出售广告审核通过并已发布,时间为一个月,即从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4月20日。希望以此微薄之力,能对你有一点点帮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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绥宁群:283657034 房产群: 74010078 二手群:212324210家居群:296203979 创业群:3336005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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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也可以打广告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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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做为一个法律工作者,愿意为我县广大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,为特殊困难人士提供法律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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